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仑分部1#、5#泊位码头结构加固改造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建设资金100%自筹。招标人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仑分部1#、5#泊位码头结构加固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
2.2 项目建设地点:宁波北仑
2.3 项目规模:对受损的1#泊位、5#泊位的码头结构进行修复,以满足原设计荷载与使用功能。1#泊位修复包括码头混凝土结构的修复、桩基修复;5#泊位修复包括码头混凝土结构的修复、桩基修复和附属设施修复。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监理。应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的前期工作;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对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施工期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实施全面管理;缺陷责任期的工作。
2.5招标控制价:48万元
2.6 监理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监理标段。
2.7施工监理服务期:自委托人发出监理中标通知书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并缺陷责任期满终止,计划监理服务期预计3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 3 个月,施工期 7 个月,交工验收期 1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8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9安全控制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2.10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2.11工程总概算2464.19万元,其中工程费1901.8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施工造价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费用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沿海码头加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的业绩(注:业绩提供的资料必须能体现沿海码头加固改造金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费用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否则另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3近三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 1 月26日,每天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4.2凡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下载并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将“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及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标书费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44624128@qq.com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收款人:浙江华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8114701013700210389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直接缴入以上账户,公对公转账)(注:招标文件费用不得用个人名义汇入。)
注:第一次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要参与请重新报名,无需再付标书费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 9000 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网银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浙江华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8114701013700210389
5.2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注:(1)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3开标时间:2022年 2 月17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4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9楼1916开评标室。
6.5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单位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且必须在2022年2月16日17时前寄达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23楼2305,收件人:刘晓杰、15726804867)。逾期寄达的或者未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各投标单位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6.6采用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派“甬行码”为绿色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提供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
6.7评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244624128@qq.com。
6.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开标时间至告知评标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投标人参与开标或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疫情结束后,本条款作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yggc/jczl-zbgg/)”网阳光工程基层专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9楼1922室
联系人:吴美金
联系电话:0574-27699889/15990205922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华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杰、彭青山、廖利文、柳再新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23楼
电 话:0574-27880622/17706885106
邮 箱:2446241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