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甬港拖轮有限公司梅山港区 工作船码头工程施工招标(重新招标)
发布日期:2021-06-21 来源:招标中心(基层) 浏览量:2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甬港拖轮有限公司梅山港区工作船码头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甬港拖轮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80×12m钢趸船及其锚系设施、配套水电设施、港池疏浚等工程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趸船(包括趸船上相关附属安装设置)、锚块、锚链、钢联桥的制作均成品供应,本工程工作内容包括趸船、锚块、锚链、钢联桥的运输及安装(趸船厂位于北仑区柴桥街道后所城东279号)港池疏浚趸船外的水电附属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60日历天(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疏浚、配套水电设施、配电房改造等工作,趸船交付后35日历天完成本工程所有工作)。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施工标段的投标。2016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一个施工合同额达150万以上(不含趸船本体价值)的趸船码头工程的施工业绩。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安全负责人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下载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购买人携带“报名单”原件,并附上法人授权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请于2021621日至202162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在浙江浙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市高新区翔云北路99号智慧园二期9号楼7-1室)办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原报名单位无须重新付费,但须重新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   额:人民币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网银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人: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901140009200043913

    5.2提交截止时间202179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 0574-87479638,联系人:吴会计

注:(1)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梅山港区工作船码头工程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2021712930分],地点为宁波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6205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8、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波甬港拖轮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16号宁波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6205
   联系人:林昊  

话:0574-2768669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北路99号智慧园二期9号楼7-1室    

联系人:柳馨怡    

电话:0574-87025011、18858048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