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前沿、后方、下方清淤工程项目绞吸船组租赁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26 来源:招标中心 浏览量:229

招标编号:ZJHG-FW-2021-7(CTZBNB20210503Q)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前沿、后方、下方清淤工程项目绞吸船组租赁服务项目业主为浙江海建港航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绞吸船组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前沿、后方、下方清淤工程项目绞吸船组租赁服务(重新招标)

2.2交船/设备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码头1~3#泊位后方及下方疏浚施工绞吸船组及设备租赁,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规格及技术需求

2.4租赁期(暂定):

绞吸设备租赁期:4个月;绞吸船组租赁期:3个月

2.5交船/设备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移交至业主指定地点,具体交接时间按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交船标准详见第三章

2.6租赁形式:期租

2.7招标控制价:绞吸设备人民币18万元/月/套绞吸船组人民币76.8万元/月/条投标人的任一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招标控制价,如果其中一项投标报价超过该招标控制价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①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投标的船舶必须是自有船舶,且必须由船舶所有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为船舶所有权证书上登记者,并提供所有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及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且船舶所有人为该投标人;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 3 万元整;

形式:转账或电汇或汇票或银行保函;

收款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户:7331610182600126385                

4.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41516:00 时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户时间或实际收到保函的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571-87631125/陈老师。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326 日至20214 2 日,每天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凡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下载并填写“综合服务项目投标报名单”,携带“报名单”原件,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原报名单位无须重新付费,但须重新递交报名资料。

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账户:

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明州支行

号:33010122000503094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4 19 9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214 19 900分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22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2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现场管理。

10、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浙江海建港航工程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323号

联系人:沈航凯

话:0574-27694171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佳东、钱旦、毛宇兰

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话:0574-87127967

真:0574-8712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