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JHG-FW-2021-7(CTZBNB20210503Q)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前沿、后方、下方清淤工程项目绞吸船组租赁服务,项目业主为浙江海建港航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绞吸船组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前沿、后方、下方清淤工程项目绞吸船组租赁服务(重新招标);
2.2交船/设备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码头1~3#泊位后方及下方疏浚施工绞吸船组及设备租赁,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规格及技术需求;
2.4租赁期(暂定):
绞吸设备租赁期:4个月;绞吸船组租赁期:3个月;
2.5交船/设备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移交至业主指定地点,具体交接时间按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交船标准详见第三章;
2.6租赁形式:期租;
2.7★招标控制价:绞吸设备人民币18万元/月/套,绞吸船组人民币76.8万元/月/条,投标人的任一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招标控制价,如果其中一项投标报价超过该招标控制价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①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投标的船舶必须是自有船舶,且必须由船舶所有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为船舶所有权证书上登记者,并提供所有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及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且船舶所有人为该投标人;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 3 万元整;
形式:转账或电汇或汇票或银行保函;
收款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户:7331610182600126385
4.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16:00 时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户时间或实际收到保函的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571-87631125/陈老师。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3月26 日至2021年4月 2 日,每天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凡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下载并填写“综合服务项目投标报名单”,携带“报名单”原件,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原报名单位无须重新付费,但须重新递交报名资料。
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账户:
户 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明州支行
账 号:33010122000503094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 19 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21年4月 19 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22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2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现场管理。
10、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浙江海建港航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323号
联系人:沈航凯
电 话:0574-27694171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佳东、钱旦、毛宇兰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电 话:0574-87127967
传 真:0574-8712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