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检验和检测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并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HGGM—2020—S006)
一、项目背景及概况
1、项目背景
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检验和检测服务项目已经立项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自筹),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负责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租用的保税油油罐内油品的入库、出运、倒罐等提供数量鉴定和品质检测以及保税船供油检验。
3、项目实施地点
宁波舟山港域码头、船厂、锚地以及甲方保税油储存油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CNAS证书和CMA证书。
2、必须具有相关油品检验检测经验,在宁波舟山港域内至少配备1个实验室且必须是全资或50%以上控股(需提供证明材料需出具承诺书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为提供现场照片或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优先检验此次中标项目对应产品,并按甲方要求随调随应;;
3、配备相应的实验室,配备满足油库检验要求及符合规范的实验器具,实验器具必须要在合格检定期限范围内,具备燃料油全项目检测能力并通过计量认证(CMA证书);
4、委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依据分工均需提供相应资质证书(资质需要包括:计量人员检验鉴定资格证书等)。
5、投标人须在2018年至今至少有三个类似本项目业绩。
6、2018年至今投标人未发生重大事故,仲裁,安全事故等问题;
7、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进行转包或分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30日14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等形式交至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分行
帐户名: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账号: 1206020109200563401
注:(1)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20年12月7日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仅有浙江海港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报名。本项目2020年12月11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仍仅有浙江海港检验检测有限公司1家投标单位报名。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并谈判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再另行发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4日14:00时,地址为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舟山市临城翁山路555号B座舟山港务大厦21楼2107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zjseaport.portnbzs.com/jtww/)网上发布。
六、其他事项: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反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臻源
邮编:316000
电话:0580-2183588
传真:0580-8012513
电子邮件:lzy@seaportbunk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