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镇海港区海塘大堤安全鉴定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27 来源:镇海港埠分公司 浏览量:261

一、 招标条件

1. 1项目名称:镇海港区海塘大堤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1. 2招标单位(发包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

1. 3资金来源与出资比例: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 1鉴定地点:镇海港区5万吨级化工泊位防浪堤、镇海港区围海造地工程围堤

2. 2招标控制价:60万元(含税,超过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2. 3计划工期:安全评价在合同签订后55日历天内提供报告送审稿,根据审查意见30日历天内提交报告报批稿。

2. 4招标内容:镇海港区5万吨级化工泊位防浪堤,长约520m,设计防潮标准为50年一遇。镇海港区围海造地工程围堤,长约1700m,设计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为评价工程安全状态,查找工程存在问题,提出措施建议,确保工程运行安全,按要求对海塘进行安全鉴定。

2. 5标段划分:1个。

2. 6质量要求:符合《海塘工程安全评价导则》(DB33/T 852-2011)、《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SLZ 679-2015)、《海堤工程设计规范》(GBT51015-2014)等相关技术规范。

2. 7安全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 1.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围垦)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 1.3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并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说明及相关承诺服务。

3. 1.4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水利(或水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2020年4月、2020年5月、2020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3.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下载并填写“投标报名单”,报名时,购买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提交“报名单”原件,并附上述材料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请于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综合保障队(宁波市镇海区威远路111号)办理,联系人:徐思恒,电话:17816858702。

4. 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日期]2020年 9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B楼招标办公室(宁波市镇海区威远路111号)。疫情期间,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快递方式寄至上述地址,视同至场,业主将告知中标结果。

5.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其它事项说明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阳光工程网站上(http://www.zjseaport.com/jtww/yggc/zbgg/)发布。

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威远路111号

招标办公室:俞张扬

电话:0574-27683079

技术联系人:徐思恒

电话:17816858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