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马迹山矿石三期工程粉尘污染控制有效性论证研究项目,项目业主为舟山港马迹山散货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建设规模:宁波舟山港嵊泗港区马迹山矿石中转码头三期工程的港区陆域系局部开山及另行筑堤填海围垦形成。本工程设计年吞吐量6000万吨,其中铁矿石进港3000万吨/年,经水运中转出港3000万吨/年。水域部分拟新建卸船码头一座,布置40万吨以及20万吨级泊位各1个;新建10万吨级装船码头一座,泊位长度可满足1艘10万吨级散货船和1艘3.5万吨级散货船同时靠泊作业的要求;新建工作船码头一座,布置2个工作船泊位。陆域建设满足铁矿石中转所需的专业散货堆场,陆域总建设面积75.81万m2,本工程年矿石设计吞吐量为6000万吨,堆场年设计堆存能力为377万吨,年配矿能力300万吨。
2.2招标范围:马迹山矿石三期工程粉尘污染控制有效性论证研究。通过数值模拟和物理模拟(风洞实验)等方法,对不同堆场及防风网建设方案的环保抑尘效果进行对比研究。提供马迹山三期堆场包括但不限于堆场下沉、防风网平面和高度布置等组合方案,为马迹山三期工程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2.3研究成果:根据业主要求及时提供。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能够承揽本项目的独立法人单位,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2业绩要求:要求2014年1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港口大型堆场粉尘污染防治研究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1.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处理。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623)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623)。
5.3 逾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 贰 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为银行转账或电汇,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16时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名称及账号为:
开户名称: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江北区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帐号:386010100101023080
招标人:舟山港马迹山散货物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3586836992
招标代理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623
联系人:王工、周工
联系电话:0574-88130335,13967807429
传真:0574-8813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