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自卸车、集卡重汽配件年度采购 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20 来源:招标中心 浏览量:428

一、项目编号: ZJHG-WZ-2019-139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自卸车、集卡重汽配件年度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及质保期:

    采购内容:自卸车、集卡重汽配件(浙江省内使用的重汽原厂配件);

    采购种类及数量:汽配件具体采购种类及数量见明细表;

    交货期:签定合同后按照招标方下达的订单或接到专人通知后,在一天内将所需货物交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一般指镇海港区内)签收;

    质保期:普通汽配件安装使用后起3个月,机械总成安装使用后起6个月。

★3.设备(货物)交付地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

★4.设备(货物)最高限价: 所有零配件在中国重汽济南地球村配件电子商务平台上亲人配件价格的基础上上浮 25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

2.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设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中国重汽亲人配件经销网络授权证书,并具有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地球村电子商务平台进货资质;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查询结果时间段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清晰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以上1-4项内容是资格后审合格必备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下载并填写“物资采购项目投标报名单”,携带“报名单原件”、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购买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请于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办理。如采用电子报名需将所有资料以扫面件形式发至代理人邮箱(2949190976@qq.com),并同时把相关资料原件快递至代理人处,以代理人实际收到快递原件资料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纸质资料,邮费自行承担(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重新报名登记,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1.金   额:人民币 贰万元元整;

形   式: 银行电汇或网银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 03003606038。

提交截至时间2019年10月9日15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注:(1)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编号);(3)第一次投标时已缴纳过的投标保证金,若未退还,继续有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昌乐路266号航运中心9025、9026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八、招标公告发布

1.时间: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7日

2.媒介: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www.zjseaport.com/jtww/yggc/zbgg/)。

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

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0574-27695838,13567905589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联系人:俞静安、徐伟波、王浩宇

电 话:0574-87727358  

传 真:0574-8772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