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生产管理系统维护项目(二次招标)
发布日期:2021-06-25 来源:舟港公司阳光工程 浏览量:103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技术服务的目标、方式

(一)招标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生产管理系统维护项目(二次招标)

(三)招标编号:ZSGW-FW-2021-13

(四)采购地点: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电厂路888号保税区码头公司

(五)采购标的:生产管理系统维护,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二、招标控制价与收费

(一)招标控制价:50万元人民币。

(二)费用组成:投标报价为一年合同服务费用,报价包括运输、存储、报关、包装、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完善与开发、标准配件、专用工具、附件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三、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投标人须为注册资金100万(含)及以上的企业;

(三)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信息记录”模块、信用中国、信用浙江、信用舟山中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投标人团队成员至少有一人从事navis系统的相关工作履历、具体工作内容;(加盖公章、格式单列、自拟)

(六)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承诺书:所进行的维保服务必须以码头现有业务为基础,熟悉码头现在所使用的系统(navis),故障处理过程中不能干扰正在运作的货船的装卸,闸口的调度,卡车的调度等业务。否则所提供的维保服务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已实施项目不予结算,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应附件并填写投标报名单,于20216月28日至2021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办公大楼319室(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电厂路888号)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舟山市定海区翁山路舟山港务大厦23楼2306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7月19日14时00分在舟山市定海区翁山路舟山港务大厦23楼2306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和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官网阳光平台上布:

http://www.zjseaport.com/jtww/yggc/zbgg/

http://www.portzhoushan.com/index_jt.aspx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史济平  联系电话:1585805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