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拟对宁波舟山港24台无人电动集卡专用半挂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ZJHG-WZ-2020-71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24台无人电动集卡专用半挂车,详见招标需求
四、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到货。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具有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技术力量和供货能力。如果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则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正式授权书。
2、所投码头半挂车产品已投入使用2年以上(需提供2018年7月1日之前签订的合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供货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在中国内地销售20台及以上码头半挂车产品业绩(需提供合同书面证明材料)。
4、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凡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下载并填写“物资采购项目投标报名单”,携带“报名单”原件,于 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地址: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0年8月21日15: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或电汇形式交至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账户: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仑港支行
银行账号:33101984139050009052
查询电话:2769724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8月24日9:3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25、9026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8月24日9:30时(时间)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25、9026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邵丰 联系电话:0574-27686471 传真:0574-27697168
技术联系人:李敏骏 联系电话:0574-27695379
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4-27698039 传真:0574-27693147
邮箱:jtzgb@zjseapor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