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发布《关于公布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的通知》,集团共建单位宁波大学成功获批,是浙江省获批的两所高校之一。2023年年初,集团分别与宁波大学和浙江外国语学院签订创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共建协议。2023年9月,两家共建单位均成功获批首批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由教育部和中央依法治国办共同推进,在全国范围内的高校中进行遴选,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国家涉外法治战略需求,培育建设一批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造就涉外法治拔尖创新人才。
根据共建协议约定,集团将与两家院校在国家级、省级平台上进行合作,校企共商、共议、共建,发挥各自优势,在资源共享、人员交流、项目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为集团以及我省培养一批具备企业实务经验、国际法治观和国际法治实践技能的涉外法治人才,为我国各类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