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启动以来,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波舟山港时关于“要坚持一流标准,把港口建设好、管理好,努力打造世界一流强港,为国家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要求,推动三年行动落地见效,具有海港特色的“高质量”发展内涵、“一体化”发展模式持续深化,集团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和塑造变革的能力明显提升,改革驱动高质量建设世界一流强港、世界一流企业的主引擎作用凸显。
截至2022年9月,集团已完成《集团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75项具体任务中的71项,其余4项按进度推进并取得节点成果。集团总资产、净资产增至1708.65亿元、1032.14亿元,较2019年底分别增加38.21%、34.28%;宁波舟山港年货物吞吐量连续13年全球第一,年集装箱吞吐量成功跻身全球港口集装箱“3000万梯队”,稳居全球第三。
聚焦发挥战略规划导向作用
板块布局更趋合理
集团深刻把握战略规划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关键地位和导向作用,制定《“十四五”时期宁波舟山港建设世界一流强港规划纲要》《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质量列省属企业A类。
强港规划引领下,集团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四大板块”布局更加优化,助力“宁波舟山”在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排名连续2年跻身国际航运中心十强。在港口运营板块,集团优化宁波舟山港、温州港、嘉兴港业务布局和管理机制,加快台州区域港口一体化、“第六港区”建设,“一体两翼多联”更加巩固;实施稳进提质攻坚行动,保通保畅有力有效,今年前三季度宁波舟山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631.8万标准箱,同比增长9.8%;深度参与“一带一路”,首个海外项目迪拜站成功落地。在航运服务板块,集团以宁波远洋分拆上市为主要手段,提高航运及航运服务资源配置和运营效率。在金融板块,集团控股新世纪期货公司,加快产融结合,形成覆盖银行、保险、基金和财务公司、融资租赁等领域的金融业态,产业基金实现“从无到有”。在开发建设板块,集团物流地产、港产城融合开发实现突破;优化统筹集团工程建设力量,着力打造涉海涉港涉航工程服务商和承包商。
聚焦发挥体制机制牵引作用
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集团完善具有海港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治理体系和管控模式改革,提升内部管理效率和专业运营水平。集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董事会建设为重要突破口,指导子企业完善治理,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制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管理制度;4家重要子企业已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
集团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激发干事创业动力,在下属浙江船交市场成功实施集团首个员工持股项目;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和实施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大力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制度;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
集团优化内部管控,完善组织架构,优化总部有关职能部室事业部与专业部双重职能,强化板块管理;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推进转换经营机制,“一企一策”制定差异化管控清单,提高管理效率;凝炼“一核四共双循环”质量管理模式,夯实质量管理体系。集团荣膺全国港口企业、浙江企业首个中国质量奖,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标杆企业”和全省国有重点企业创建管理提升“标杆企业”名单;另有1家子企业、1个项目、1个模式入选全省国有重点企业创建管理提升标杆名单。
与此同时,集团全面完成集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改革;完成原宁波港公安局管理体制改革,顺利移交当地政府;实施“两非”“两资”剥离清退、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和四级及以下层级企业处置,为集团发展出清减负。
聚焦发挥上市公司示范作用
资本配置持续优化
集团对标《浙江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推动“产业向专业化集中、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集团优化资本运作、做强做大上市公司,深化与上港集团、招商港口等合作,完成与招商港口的“超双百亿”引战定增,推动在智慧港口建设、物流园区开发、集装箱航线互动等方面联动协作、优势互补。
集团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短融、超短融、中票等手段,降低资金使用成本,通过资金盘活与统筹,加大优势产业投入,宁波舟山港股份总股本规模在全省境内上市企业排名中上升至第2位。同时,集团获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穆迪授予A1评级,为全省首家获此评级的省属国企。
集团借力分拆上市、突出主业提升实力,紧抓分拆上市新政契机,推动宁波远洋分拆上市,已完成业务重组、股改、引战,首发申请获证监会批准通过,宁波远洋有望成为国内港航企业中首家“A拆A”上市公司。
聚焦发挥科技创新驱动作用
发展动能更加强劲
集团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集团增强创新基础能力,设立集团科技中心、博士后工作站,新获认定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成4家省级研发平台,新增3家市区级工程技术中心;健全完善集团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为拓宽专业技术人才、科技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奠定基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3年来已累计投入超3.22亿元。
集团完善创新合作机制,致力推进产教融合、学研结合,加强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研究院合作,达成一批项目合作意向,提升集团创新合作层次和水平,推动港口生产运营转型。
集团加快建设“数字海港”,明确“1+2+5+X”数字化改革体系构架,2个前端和5大应用体系已形成,落地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管控平台、“海港数智防疫在线”系统等一批特色应用;建设梅山港区全域智能化集装箱码头、鼠浪湖全程智能化散货码头、甬舟智慧码头等“2+1”示范工程,以示范性引领全面智慧化集群发展。集团自主研发的宁波舟山港集装箱码头生产操作系统正式结束我国“千万级”大型集装箱码头依赖国外系统历史,2个科研项目获国家级试点,“四港”联动智慧物流云平台获评浙江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重大应用成果。
聚焦发挥风险防控保障作用
监督体系全面覆盖
集团不断完善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机制,形成协同联动格局,为集团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集团形成综合监督格局,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通过审计、专项检查、纪检监察、政治巡察等方式实现责任追究对象全覆盖。
集团深化法治建设,构建总法律顾问、公司法律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的法律顾问体系,重要决策、重要经济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率达到100%。
集团强化投资管控,完善主业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办法,加大主业投资力度,严控非主业投资和超层级企业投资。同时,集团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和接受社会监督渠道,实现信息公开100%全覆盖。
聚焦发挥党的建设引领作用
领航成效充分彰显
集团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实现党的领导和企业治理高度统一。坚持政治统领,集团及各级子企业已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完成“党建进章程”,确保党的领导融入治理各环节;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集团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建立完善跟踪督办机制,注重强化督促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常态化开展考评、政治巡察等,督促指导子企业压实责任、抓实整改,党建工作责任制实现全覆盖。
集团纵深推进清廉海港建设,不断健全纪检监督体制机制,探索开展专项巡察、延伸交叉巡察,实现清廉建设向基层延伸、监督向基层下沉。集团专项治理实践经验《“小切口”做实“大文章”》获第三届“清廉单元建设(浙江)十大创新经验”创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