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启动防疫一级响应
发布日期:2021-12-08 来源:

12月7日2时,宁波市启动了防疫一级应急响应,并对镇海区实施全区封闭管理。根据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要求,经集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集团启动防疫一级响应,要求各单位按照地方防疫要求和集团预案,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并落实以下管控措施。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集团《防疫手册》等要求,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重点区域消杀,购置充足应急物资,确保防疫需求。

2、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对疫情相关人员排查情况进行报告,并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3、严格控制职工出行,宁波市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接待外地人员。集团职工非必要不进入镇海区,镇海区职工应配合做好封闭管控工作,可实施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离开镇海区的职工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报告,接受当地管控要求,配合做好流调等工作。

4、集团及宁波区域内各单位负责人实施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

5、集团所属镇海区各单位和宁波区域内码头公司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其他单位根据地方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6、加强信息报告,及时反映问题和困难,各单位要相互支援,形成合力,共同克服各项困难。要加强职工关心关爱,保障管控人员正常生活需求。

7、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保障港口物流畅通和安全稳定,减少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