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23日,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合同管理、法律尽职调查和外部律师管理年度规范化工作已提前完成,集团法治工作规范化管理体系初步建成。
今年以来,集团将法治工作规范化建设确定为今年“法治海港”建设三大重点工作之一,并形成以“合同”“项目”和“律师”为维度的“三维一体”法治工作规范化建设思路。
在合同维度,集团统一合同文本、条款和编号规则,规范合同文本管理,分3批次共推出41种推荐合同文本和18种推荐合同条款,实现集团系统常规业务的合同文本、条款的标准化(其中港口作业类合同已由股份公司实现标准化)。同时,集团颁发《关于开展统一合同编号工作的通知》,规范统一合同编号规则,制定51家单位代码、集团13个职能部室代码和22类合同类别代码,形成了“公司代码-部门代码-签订年份-合同类型-流水号”的编号结构,并首次形成“原合同编号-补-补充合同签订年份-补充合同流水号”的补充合同编号结构。
在项目维度,集团首创《法律尽职调查操作指引》,对收购项目中交易条件确定和法律风险防范提供支撑和保障。通过该指引,集团全面规范集团股权收购和重大资产收购项目中的法律尽职调查,确立了“纵到底、横到边”的调查原则,详细规定了尽职调查主体、问题清单、范围、方法、评估与建议、调查报告等方面内容,细化了对目标公司(资产)的12个子内容的调查目的、调查事项、资料要求和调查方法,并特别规定了境外法律环境的尽职调查。
在律师维度,集团统一外部律师的选聘、管理、考核和外部力量构建,相继出台《集团外部律师选聘、管理和考核若干规定》和《关于建立集团外部律师库的通知》,全面规范集团系统外部律师选聘的模式、选聘的原则和方式、服务的范围和期限、诉讼(仲裁)风险代理等内容;全面规范外部律师的服务要求、联系沟通、工作量统计和基层公司对外部律师的跟踪等管理规范;完成对外部律师考核机制建设,建成以基本服务和贡献度奖惩结合的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律师费浮动、续签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基本依据,并建立了“不受欢迎律师事务所”机制和涵盖7家律师事务所77名律师的律师库,规范并激发外部律师提升服务质量。
下一步,集团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法治建设整体部署和《集团“法治海港”建设纲要(2021-2025)》整体规划,不断多维发力日益提升集团法治工作规范化范围和水平,全面提升集团依法治企和风险防控能力,为集团建设世界一流强港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