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话的方式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召开。会议由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宫黎明主持,股份公司董事金星、江涛、石焕挺、盛永校,外部董事郑少平、陈志昂,独立董事于永生、吕靖、冯博、赵永清出席会议,股份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引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相关事项的议案》等15项议案。
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强区域沿线布局,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加强与沿海沿江港口合作,实现协同发展,助力股份公司战略推进,巩固在港口界的领先地位,股份公司采取向特定投资者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每股3.9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为3,646,971,029股(即发行前总股本的23.07%),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招商港口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44.4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此次非公发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本次募集资金有利于发挥经营性协同效应,助力股份公司积极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加快建成世界一流强港;有利于为建设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和大宗商品战略中转基地,基础设施、技术改造和服务保障方面提供较大资金保障;有利于为整合长三角及长江经济带港口资源,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相关市场布局、枢纽建设、网络运作、物流服务、海外开发奠定强大的资本支持;有利于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减少股份公司利息支出,提高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