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发项目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
发布日期: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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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发”)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股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加强沿海沿江港口江海联运合作与联动发展,鼓励各港口集团采用交叉持股等方式强化合作,推动长三角港口协同发展”的精神,经过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股份公司于2019年12月启动了向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636,569,561股(即发行前总股本的20%),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112.15亿元,主要用于码头建设、泊位改造、资产购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本次非公发是继2016年宁波舟山港实质性一体化后,股份公司充分运用资本市场平台,开展上市公司股权战略合作的又一“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根据毛剑宏董事长“全力以赴、统筹推进、挂图作战、务期必成”的指示精神,股份公司联合券商、律师、审计等中介机构,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工作机制,相互配合,积极协作,确保了本次非公发项目的顺利推进。
通过本次非公发,引入上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资本为纽带,有利于深化浙沪杭州湾港口合作,做大做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枢纽港,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现代化综合性港口建设,推动长三角港口协同发展。同时,也有助于股份公司改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轻财务成本。
下步,待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股份公司将及时完成本次非公发项目股票的发行以及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