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以来,集团围绕主题教育,积极推进为期两个月的“通病顽疾”专项整改活动,旨在解决“招投标、物资采购、公车使用、边远散企业”等领域存在的顽疾通病问题,通过务实的举措整治发生在基层的“微腐败”问题,提高群众“获得感”,夯实基层反腐“最后一公里”。
对标对表,全过程追踪整治工作责任
集团纪委结合2015年以来在监督检查、政治巡察发现的顽疾通病、典型问题等,制定出台《开展“通病顽疾”专项整改、深化清廉海港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单位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并通过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成效,确定总责任人、节点责任人,制定整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实行“跟踪式”“销号式”管理,确保专项整改责任传导无缝隙、工作落实全程不断档。
对焦发力,全覆盖推进专项整改
集团各级纪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聚焦“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物资采购管理不到位”“公车使用管理不严”“边远散、三四级企业监管宽松软和职工身边微腐败”这四大易发多发顽疾通病领域的14类34项问题,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在全单位范围内开展大起底大排查,找准找全问题症结,出硬招实招抓整治,从严从实查处曝光,确保不留一处死角、不放过一个漏洞、不留下一处盲点。日前,在集团纪委书记座谈会上,已参加过巡察的6家单位率先对这四大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排查,制定了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从严督查,全方位深化整治成果
专项整改结束后,集团纪委将结合巡察、党建党风责任制考核开展专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改期间,顶风违纪、存在问题不纠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的开展“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追究直接领导责任、全面领导责任,形成正向辐射。同时以专项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进一步修订完善招投标、物资采购等规章制度,规范制度运行流程,公开岗位工作标准,开展“阳光工程”建设,为有效预防顽疾通病和隐形变异问题建起一道制度保障,深化运用专项整改阶段性成果向制度性成果转化。